我院学生宿舍(20、21、22#)及东区食堂项目代管项目采购代理服务项目于2024年5月23日发布比选公告,该公告和附件《比选文件》的第一部分项目说明——叁、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的材料:“请根据初步审查表、综合评分表内容和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所提供的材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辨,无法辨识的材料将视为无效。”更正为:“请根据初步审查表和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所提供的材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辨,无法辨识的材料将视为无效。”第叁部分评审办法:“一、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。”更正为:“一、评标办法:综合比选”。其它内容不变,具体以本公告附件的《比选文件(更正版)》为准。
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4年5月24日